机构及职责

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职责

组织人事部

一、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内评先评优表彰、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务干部学习培训、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校党员代表大会筹备与组织,以及基层党组织设置、换届选举工作。

三、负责学校党委民主生活会组织,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工作。

四、负责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建研究工作,以及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有关工作。

五、负责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规章制度建设、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和干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处、科级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的考察、选拔、推荐、培养和使用,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换届、校级干部推荐

和考察,以及省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等工作。

七、负责机构设置方案制定、人员编制核定与管理,以及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与培养、人员调动工作。

八、负责各类人才项目申报遴选,公派出国(境)访学项目、自费出国(境)研修,以及国内访问学者研修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教职工岗位聘任、考勤管理、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绩效考核、校院二级目标管理考核,突出贡献奖励评审工作。

十、负责劳动工资计划、薪酬管理、社会保险和福利工作。

十一、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进站、出站及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编外合同用工人员的管理。

十五、负责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联络服务与日常事务管理,协调推进落实乡村振兴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师工作部

一、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教育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统筹教师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牵头协调开展师风师德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负责指导、检查评估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督促二级单位将师德考核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

四、负责师德典型选树和表彰工作,配合宣传统战部做好师德典型宣传工作。

五、负责师德师风教育,配合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做好新入职教师的入职教育、校史校情教育工作。

六、负责教师师德失范行为投诉受理,以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具体实施和协调联络。

七、负责定期开展教师思想动态和师德师风状况调研,为学校党委提供决策咨询。

八、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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