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大党员培训力度,实现党员培养教育分层次、全过程、全覆盖,经党委党校研究决定,于10月~11月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理论教育中心内容,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忠诚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学员自觉规范言行。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党章党规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员教育管理及党务实务知识。
三、培训对象
(一)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且表现优秀的人员。
(二)发展对象:已经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各个二级党组织拟发展的人员。
(三)预备党员: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已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人员。
(四)党员:已经转正,没有参加过党委党校党员培训班的人员。
四、培训形式
培训班采取专题辅导、视频教学、课外自学、社会实践、专题讨论、撰写心得等形式进行。
五、培训要求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由各分党校统一组织,并于11月15日之前完成培训。各学院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在所属学院分党校参加培训,各部门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在针灸推拿与康复学院分党校参加培训。请各分党校在培训前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花名册(附件1)和课程安排表(须经分党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交党委党校备案。
(二)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党员培训班
大学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第一、第二中医临床学院和其他附属医院的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党员培训由党委党校统一组织。培训时间为10月~11月,具体培训时间和课程另行通知。请所有需要参加培训的学院,部门,第一、第二中医临床学院和其他附属医院于10月10日前将其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党员培训花名册(附件1,须经分党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党委党校,并协助党校做好培训人员选派及培训期间考勤等相关工作。
(三)培训学时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课时不得少于24学时。包含课堂教学(5次,15学时)、实践活动(1次,3学时)、视频教学(1次,3学时)、专题讨论(1次,3学时)。预备党员和党员培训班课时不得少于15学时,其中课堂教学不得少于9学时。
(四)培训课程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课堂教学课程须从《党校2024年下半年培训课程目录》(附件2)中选取。其中必修课4次(12学时),选修课1次(3学时),且必修课每个课程模块需有相应课程。预备党员和党员课堂教学课程按课时要求参照执行。
(五)培训纪律
培训学员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每个学院指派一名负责人负责培训期间的相关事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二级党组织签字盖章后,交党校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参加下一期培训班学习。
(六)考试考核
培训结束后,各分党校自行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考试。党委党校统一组织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党员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学员需提交1篇1500字左右学习心得。考试及考核成绩合格者,发放培训结业证书。
(七)材料报送
参加培训的学员要填写好党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附件3),登记表由各二级党组织负责报送党委党校审核备案。审核通过以后,由各二级党组织领回并存入学员档案。
联系人:朱施琴 电话:88458112
附件:1.2024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党员培训花名册
2.党校2024年下半年课堂教学培训课程目录
3.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党校培训班登记表
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