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第二批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规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等程序,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确定丁慧玉等4人为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第二批科研助理岗位拟聘用人员(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8日—11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校纪委办公室或组织人事部反映。
联系电话:0731—88458113(组织人事部)
0731—88458097(纪检监察室)
附件: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第二批科研助理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
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