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规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等程序,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确定卜宇翀等14人为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科研助理岗位拟聘用人员(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1年8月12日—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校纪检监察室或组织人事部人事科反映。
联系电话:0731—88458113(学校组织人事部)
0731—88458097(学校纪检监察室)
附件: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科研助理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
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