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辅导员队伍的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本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辅导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10名。
四、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湖南中医药大学2020届毕业生。
(二)招聘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3.本科生年龄26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主要学生干部指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校、院团组织或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http://zzrsb.hnucm.edu.cn)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科(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行政办公楼321室,联系电话0731-88458113)。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持健康码“绿码”、戴口罩、测体温)。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辅导员校内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一份。应聘人员所在的学院需对《报名表》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各阶段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有关考试等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均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笔试和心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笔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心理测试结果予以参考。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笔试: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确定笔试人选。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不指定复习教材。总分100分。
心理测试:运用标准化量表网络测试。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笔试和心理测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非事业编制(合同制)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一个聘期。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458113(校组织人事部人事科)
举报电话:0731-88458097(校纪检监察室)
附件: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辅导员校内公开招聘报名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