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学校的进一步发展,经我校党委研究决定,拟调入中国药科大学刘江同志到我校工作,现将刘江同志情况公示如下:
刘江,男,汉族,1977年11月出生,湖南常宁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职称。2001年7至2005年8月在湖南工学院(原湖南建材高等专科学校)工作,2008年7月至今在中国药科大学工作。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20年5月18日-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向我校纪检监察室或组织人事部人事科反映。
联系电话:0731—88458113(组织人事部)
0731—88458097(纪检监察室)
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