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学校师资与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培养制度的起草。
二、负责教职工进修、访学、学历提升等各类在职学习的管理。
三、负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评审及聘任工作。
五、负责外聘(兼职)教师、客座教授、荣誉教授、特聘教授的聘用与管理。
六、负责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实施、管理及考核。
七、负责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遴选、考核及日常管理。
八、负责各类专家、荣誉奖励、政府特殊津贴等人选的选拔与推荐。
九、负责来校访学人员的接收、日常服务和考核。
十、负责师资与人才相关数据的收集、填报、统计。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